【教学】机械工程学院2026-2027-1学期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缪晨洁作者: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0


为确保2024、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水院〔2022〕68号,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26-2027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组长:郭晓梅

成员:王红梅、石宇超、施高萍、刘锋、杭州明、童泽奇、张滔源

秘书:缪晨洁

工作职责: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及考核等。

二、2026-2027第一学期本科专业计划转入计划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设置及学校转专业要求,计划转入本科学生数见表1

1   2026-2027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数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现有人数

2024

24级计划转入人数

现有人数2025

25级计划转入人数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92

5

89

40

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7

3

53

30

3

车辆工程

63

4

58

30

4

机器人工程

79

4

66

30

5

智能制造工程

45

3

43

30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第一周

地点:南浔校区精益楼北506会议室

四、申请资格及条件

申请转入机械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学校当年度规定的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

五、考核与录取办法

1.考核构成: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

学业成绩(30%):以申请者当前所在专业的加权平均分(按学分加权计算)为依据进行折算。

面试成绩(70%):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科基础、综合素质与发展潜质。面试满分100分。

淘汰机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直接淘汰,不进入后续排序录取环节。

总成绩计算: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学业加权平均分×30%)+(面试成绩×70%)计算最终考核总成绩。

2.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填报机械学院相关专业为第一志愿的合格申请人,按其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上述排序和学院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确定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第二志愿排序:在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若相关专业仍有剩余名额,则对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其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合格申请人,按其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序。依据第二志愿排序结果和剩余计划数,确定第二志愿拟录取名单。

计划执行与缺额处理:若按此考核录取方法,某专业最终确定的实际录取人数低于原定招生计划数,则该计划缺额不再进行补录或递补。

        六、录取与公示

        学院根据上述录取办法,分专业确定最终拟录取学生名单,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最后拟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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